北京物业管理新规打破小区宽带垄断 须3家以上平等接入
《通知》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或不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与他人签订垄断或排他性质的宽带运营协议。在设备间等基础设施具备多家接入的前提下,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尽量满足业主需求,至少保证3家以上宽带运营企业平等接入,并将宽带接入的相关情况在小区内显著位置向业主公开。物业服务企业在宽带接入中所收取的费用,应当纳入其他经营收入范围,并于每年一季度向全体业主公示。
《通知》对宽带运营企业接入居住小区的实施工作也提出了具体要求。对于已建成并实施物业管理的居住小区,要求宽带运营企业与物业服务企业就宽带接入、施工配合、运营维护等事项进行明确协商,需要物业服务企业提供施工配合、运营维护等服务的,双方应当签订合同,支付合理费用。接入施工前,宽带运营企业应结合小区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方案得到物业服务企业确认后方可组织施工。施工中,要求宽带运营企业妥善保护小区内共有部位和共用设施,造成破损的要及时修复。
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将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阻碍宽带接入、签订排他性质协议等行为的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将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并予以公开曝光。市通信管理局也将同时加大监管力度,对宽带运营企业接入施工、运行维护的监管,依法对无资质经营、签订排他性质协议等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共同保障宽带用户自由选择权,促进市场公平竞争、良性发展。